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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全面推行“民告官”异地管辖
作者:admin 来源:国创高新 日期:2014-5-28 10:46:53 浏览:
【全文】   

  法制网5月27日电今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徐哲公开表示,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正式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此举将推动行政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促进行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河南高院规定,实行异地管辖的案件为:以县级政府为被告的案件,除依法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以外,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基层法院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以同级政府为被告的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之外的中级法院管辖;环境保护行政案件。

  为便于当事人起诉,河南高院规定,当事人可根据异地管辖分工方案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当事人向本地法院起诉的,本地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在受理后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河南高院还规定,对于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法院起诉的,上级法院可以在受理后将案件指定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其他法院管辖;下级法院认为自己不宜审理,需要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可以报请上级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当事人认为被告所在地法院难以公正审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请其他法院管辖,受案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报请上级法院决定。(记者张亮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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